從「服務的人生觀」
論當前中小學的群育教育
論當前中小學的群育教育
國立國父紀念館館長
張瑞濱
張瑞濱
一、 前言
人類「天生的不平等」可以用服務的人生觀使之平等,而這也是道德上之最高目的,是人類應該要努力做的事。「服務的人生觀」是中山先生在《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三講中提出的想法,其目的為弭平一般人天生的不平等,他提出以「服務的人生觀」來祛除不平等,達到真平等的社會狀態。
當前中小學的群育教育在推行上仍有些許不足,群體生活中的智慧或可從中山先生「服務的人生觀」來著手,把這簡單的觀念,融入於教育活動中以收顯著功效。本文擬就孫中山先生「服務的人生觀」與中小學群育教育之關係,作簡略的探討。
首先,從「服務的人生觀」談起,瞭解「服務的人生觀」是由民權主義裡「平等」的思想發展而來,中山先生為建立一個真平等的社會,提倡「服務的人生觀」,以消除人天生的不平等。其次,說明群育的意義與重要性;同時再進一步說明當前中小學的群育教育問題,主要在於教育競爭壓力下,部分學校與家長普遍不重視群育的發展,如此易導致許多不利的影響與後果。
另外,說明中山先生「服務的人生觀」是群育教育最主要的精神意涵,若將其融入於中小學群育教育中,將可真正落實群育教育,發揮最佳功效。同時本文也分從台北市的推展方針與個人淺見兩方面說明融入之方法。最後,總結全文重點,並做結語。
二、 何謂「服務的人生觀」
(一)中山先生倡導之人生觀 人生觀乃是指人對於自己生活所抱持的想法及處世的態度,亦即生活於一定社會環境中的人,依據某種世界觀和個人生活體驗所形成的對人生的意義、理想、目的、態度等的根本看法和信念。其中人生意義即人生價值,是人生觀的核心。
簡言之,就是指一個人對其人生看法而言。其中包括了生命與生活兩大部分,故人生觀其實是一個人對其生命價值與生活態度的瞭解與選擇。它攸關我們對人生進程的安排,也左右我們志向的擬定與理想的構築。
孫中山先生是一位偉大的理論實踐家,基於革命的精神與理念,他對人生的看法是樂觀的、積極的,他曾說:樂觀者,成功之源;悲觀者,失敗之因。吾人對於國民所負之責任,非圖謀民生幸福乎?
民生幸福者,吾國民前途之第一大快樂也。既然矣,則吾人應以樂觀之精神,積極進行之。夫然後民生幸福之目的可達,而吾人之希望乃有成也1。在這段文字裡,我們可看出他能持續革命事業的主要因素,乃在於其樂觀與進取的人生觀。
在其論著裡,他更進一步具體地提出「和諧的人生觀」,其中包含「革命的人生觀」(此項再細分為「犧牲的人生觀」、「服務的人生觀」、「建設的人生觀」三種)、「倫理的人生觀」與「心物合一的人生觀」。
因本文探討的主題為「從服務的人生觀論當前中小學的群育教育」,故本文僅就中山先生之「服務的人生觀」作為主要的論述重點。
(二)中山先生之「服務的人生觀」 中山先生所提出之「服務的人生觀」,其實是建立在他「平等」的民權思想之上。在《三民主義》民權主義第三講中,他將人分為三種,分別為「先知先覺者」、「後知後覺者」與「不知不覺者」:我從前發明過一個道理,就是世界人類其得之天賦者,約分三種:有先知先覺者,有後知後覺者,有不知不覺者。
先知先覺者為發明家,後知後覺者為宣傳家,不知不覺者為實行家。此三種人互相為用,協力進行,則人類之文明進步,必能一日千里。
雖然,天之生人有聰明才力的不平等,但人心可以使它變成平等,這是道德的最高目的,同時也是人類應當努力進行的方向。但是,要如何達到這個最高的道德目的?他先提出「利己」與「利人」兩種思想:我們可把人類兩種思想來比對,便可以明白了。一種就是利已,一種就是利人。
重於利已者,每每出於害人,亦有所不惜。此種思想發達,則聰明才力之人,專用彼之才能去奪取人家之利益,漸而積成專制之階級,生出政治上之不平等。此民權革命以前之世界也。重於利人者,每每至到犧牲自己,亦樂而為之。
此種思想發達,則聰明才力之人,專用彼之才能,以謀他人的幸福,漸漸積成博愛之宗教、慈善之事業。惟是宗教之力有所窮,慈善之事有不濟,則不得不為根本之解決,實行革命,推翻專制,主張民權,以平人事之不平了。
基於人天生有聰明才力之不平等,加上人又存有「利人」、「利己」兩種思想,因此,若想讓這三種人(「先知先覺者」、「後知後覺者」與「不知不覺者」)彼此共容、共榮,和諧追求社會的進步,則必須人人具備「服務的人生觀」:從此以後,要調和三種之人使之平等,則人人當以服務為目的,而不以奪取為目的。
聰明才力愈大者,當盡其能力而服千萬人之務,造千萬人之福。聰明才力略小者,當盡其能力以服十百人之務,造十百人之福。所謂巧者拙之奴,就是這個道理。至於全無聰明才力者,亦當盡一己之能力,以服一人之務,造一人之福。
照這樣做去,雖天生人之聰明才力有不平等,而人之服務道德心發達,必可使之成為平等了。這就是平等之精義5。中山先生提出「服務的人生觀」,目的是為了建立一個真平等的社會。他承認人天生是不平等的,然而,卻有一個方法可以補救──人人發揮最高的道德。
無論聰明才力高下,只要彼此互助合作,服務社會,在社會持續進步與繁榮後,當可逐步建立一個平等的社會。「服務的人生觀」是一個相當美好理想的人生觀念,但非一蹴可幾,必須從小紮根培養,將服務的觀念循序漸進地導入日常生活裡,以收潛移默化之效。若能將之放在中小學的群育教育裡,應可發揮出良好的成效。
三、 服務—個體與社群的正向連結
(一)公民是現代社會的核心概念 即使傳統的分歧觀點對於社會「公民」的意義是有分歧的,然而公共認同(public identity)顯然一直在論述爭議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公共認同是公民從事公共規範和公共政策制訂時所應該扮演的角色;「公民」本身就是目的,只有那些能超越個人利益、拋開家務事、關心公共事務、思考公共福祉的人,才夠資格成為公民,因為公民是人類生活的最高表現;現代社會的公民雖也重視公民權利(civil rights),但更應該強調公民德行(civic virtues)。
沈代爾(MichaelSandel)認為人的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必然會涉及社群、傳統和文化,同一社群中成員共有的情感、共享的目的和價值,也會成為每一個個人自我認知的構成性(constitutive)要素,沈代爾主張個體是社會的產物,認為社群的價值和文化內涵決定個人的價值和理想,人只能透過自己所屬的社群,才可能發現自我,「我」之所以為「我」,必須在某一個特定的文化或傳統中才有意義。
泰勒(Charles Taylor)更進一步指出,人只有在社會中才能發展其能力,他認為活在共和主義(republican)認為"公民"本身就是目的,只有那些能超越個人利益、拋開家務事、關心公共事務、思考 公共福祉的人,才夠資格成為公民,因為公民是人類生活的最高表現;而自由主義(liberalism)則認為「公民」只是一個工具,它是為了滿足每一個"個體"在追求自己的美善生活時,必須訂立一個和平相處條件的需求而產生。
所以共和主義的公民強調公民德行(civic virtues),而自由主義公民則重視公民權利(civil rights)。社會文化之中是個人發展理性、成為一個道德主體、以及成為一個負責任的存在者的必要條件。
因此重視群育論的現代社會所重視的價值是對群體的忠誠、歸屬、團結,這些價值的意義在於提供其成員共享的本質,體會到這個本質會產生公民之間的共同命運感,因為這種深層的分享關係,會使公民之間形成臍帶關係。
(二)從「相互承諾」 (mutual commitment)到「服務」的德行 在重視群體觀念的理想社會中,公民需認定社會整體具有一個共同的善,是社會成員共同的事業,因此成員之間具有一種相互的承諾(mutual commitment),而這個相互承諾本身就有其價值,所以個人願意為社會整體或社會其他成員的福祉,從事必要的服務甚或犧牲,所以群育論的公民社會也是建立在對一個共同善的認同上,泰勒稱這種共同善的意識為愛國心,所謂愛國心,是介於友誼和親情及對他人利他性的奉獻之間,友誼和親情是對特定個人的情感,對他人利他性的奉獻則是指願意為任何人利益而行動,而愛國心的對象是自己的同胞,這些人和自己之間不必具有友誼或親情關係,而是藉著共同參與一個政治社群所產生的特殊關係,這種關係雖不像家庭那麼親密,卻和家庭類似,因為成員彼此因分享共同的歷史而結合。
因此從公民理論的角度觀之,群育論在形式上具有自由主義的特點,因為不論它所謂的社群是大至國家這樣的政治社群,還是小至地方性的社區或教會團體,每一個成員都是群體的一分子,都應該被賦予公民的身分,而且更強調社群的整體性和共同善的優先性等概念,轉化為教育上的作為時,強調為「服務」的德行,作為對治現代社會失序的現象所需要,即成公民道德之起點,也是國民基礎教育之所需。
四、 當前社會缺乏正確公民觀念的現象
我國是一個自由主義的憲政體制國家是無庸置疑的,但是我們的主流文化和價值觀卻是非自由主義的,我們的公民只有合乎法律上的資格,卻普遍缺乏自由主義公民應有的心靈和素養。
因此在政治上黨同伐異,只要能消滅「非我族類」,任何手段都會得到同黨的寬恕;「自由」被當成「合法的自私」;「民意」等於「我的主張」,所以排除異己就是俯順民情,自由社會公民最起碼的「容忍異見」,到現在都還只是一句口號,很少有人真正身體力行。
經濟上公共工程偷工減料;山坡地濫採濫墾,水土嚴重流失;水源地高爾夫球場林立;養殖業遍及西海岸,超抽地下水,濕地銳減、地層嚴重下陷。
人民的生活態度是短視近利、好逸惡勞,絕大多數人夢想一夕致富,現在所謂「新新人類」的工作哲學是:工作輕、升遷快、薪水高,於是假公濟私、以私害公的情事層出不窮。
社會上公德喪失,「公家的東西就是沒有人的東西」,於是曾經為大眾方便設計的「愛心傘」和「良心腳踏車」,不久就成為私人用品;各種抗爭不斷,對政府公共工程的要求只有一個"不要在我家後院";只要警察鬆懈,剛除掉的路霸馬上死灰復燃;交通尖峰時間是罪犯的最愛,因為我們的警察都在路口;不論多麼美麗的景點,總是揮之不去垃圾夢魘,公共精神顯然不曾在我們的民主社會著根。
即使是一個最成熟的民主國家,也不可能期待人民每天都做「公民」,但是我們的社會卻很少有人做過「公」民。雖然上面的討論都是以西方社會為主軸,但是我們只是走在它們的後面,它們遭遇到的問題,其實已經在我們的社會一一浮現。
「自由社會不能只靠制度,而需要依賴公民的品質」,這個論點以我們當前的社會現狀來看,已經完全適用。誠如蓋爾斯敦(William Galston)所主張的,公民教育的目的不是追求真理,而是陶冶社會成員的人格,使其能在所屬的政治社群中,有效的實現個人的生命理想,並因此而強化和支持其社群。如果我們希望下一代還生活在自由的社會之中,我們需要從事公民教育。
良好的自由社會必須有相當數量具公德行的公民,似乎已經是當前學者的共識,史賓勒(Jeff Spinner)指出,自由主義國家不需要每一個公民都具有自由主義的德行和價值觀,但是如果自由社會公民不以自由主義的方式使用其權力,長此以往,自由民主國家將不再是民主國家,也可能會成為不民主國家;此外,如果有足夠數量的公民偏離自由主義原則,自由主義國家的前途就值得憂慮。 史賓勒似乎是在對我們提出警訊。
五、 當前中小學的群育教育問題
(一)群育的意義與重要性
1、群育的意義: 群育乃是指一種群體生活的教育,為五育之一。其目的在使學生適應群體生活、養成互助合作以及和諧相處的習性。
雷國鼎先生將群育視為人際關係的教育:群育者,係學校為學生所安排的教育設施,啟發群體意識,建立人際關係,陶融團體觀念,尊重他人人格,培養社會道德、維護他人權益,以促進個人生長及社會進步之歷程。
換句話說,群育者,即人際關係之教育。群育的主要意涵為尊重他人、接納異己,它不是在異中求同,而是在同中包容異。中山先生說人類有「利人」、「利己」兩種思想,而群育就是一種利他、利群的行為。
2、群育的重要性: 荀子在《荀子•王制》中說明人與禽獸草木最大的差別就在於「人能群」,他同時也指陳出維繫「群」的關鍵與「群」的重要性: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生而無義。
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彊,彊則勝物。
故宮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時,裁萬物,兼利天下。無它故焉,得之分義也。故人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離,離則弱,弱不能勝物,故宮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頃舍禮義之謂也。
能以事親謂之孝,能以事兄謂之弟,能以事上謂之順,能以使下謂之君。君者,善群也;群道當,則萬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長,群生皆得其命。中山先生深知荀子所說的箇中道理,因此,他說人類要進步,就必須要互助:人類進化原則,與物種進化原則不同。
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原則。社會國家者,互助之體也,道德仁義者,互助之用也。人類順此原則則昌,不順此原則則亡。人類是群居的動物,不能離群索居。人類因能互助,所以能完成許多原本以為不可能完成的事,所謂「三人齊心,其利斷金」,就是這個道理。
「服務的人生觀」堪稱為群育的核心價值,也是互助的根基,不懂得服務的人,是無法幫助他人的。
(二)當前中小學的群育教育問題 在早年升學主義掛帥、個別競爭壓力下,教育環境對群育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學校教育泰半偏重智育,雖然偶爾也提倡體育,但對於德育和群育卻是相形忽略許多。
如今九年一貫的教育政策已經上路,它揭露現今國民教育的目的應為透過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人性化、生活化、適性化、統整化與現代化之學習領域教育活動,傳授基本知識,養成終身學習能力,培養身心充分發展之活潑樂觀、合群互助、探究反思、恢弘前瞻、創造進取、與世界觀的健全國民。為實現這個教育目的,須引導學生致力達成以下的課程目標:
1、增進自我了解,發展個人潛能。
2、培養欣賞、表現、審美及創作能力。
3、提升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能力。
4、培養表達、溝通和分享的知能。
5、發展尊重他人、關懷社會、增進團隊合作。
6、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了解。
7、增進規劃、組織與實踐的知能。
8、運用科技與資訊的能力。
9、激發主動探索和研究的精神。
10、培養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2、培養欣賞、表現、審美及創作能力。
3、提升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能力。
4、培養表達、溝通和分享的知能。
5、發展尊重他人、關懷社會、增進團隊合作。
6、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了解。
7、增進規劃、組織與實踐的知能。
8、運用科技與資訊的能力。
9、激發主動探索和研究的精神。
10、培養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其中第四、五、六項課程目標尤其和群育有直接的關聯,它希望學生能有效利用各種符號和工具,表達個人的思想或觀念、情感,善於傾聽與他人溝通,並能與他人分享不同的見解或資訊。
同時期待學生具有民主素養,包容不同意見,平等對待他人與各族群;尊重生命,積極主動關懷社會、環境與自然,並遵守法治與團體規範,發揮團隊合作的精神。
再進一步期望學生能認識並尊重不同族群文化,了解與欣賞本國及世界各地歷史文化,並體認世界為一整體的地球村,培養相互依賴、互信互助的世界觀。凡此種種教育理念與目標,都是群育教育的範疇,足見群育在現代國民教育裡占有極大的分量。
然而,有些學校和家庭對群育似乎仍是不夠重視。只要升學競爭依然存在,無論是家長或是學校,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學生進入心目中理想的明星學校,莫不擠破頭,力爭有限的學校名額。
在此競爭風氣下,家長與學校皆不夠重視群育的養成,只將焦點放在智育的發展上,導致中小學生個個注重競爭結果、在意考試成績,彷彿只要成績單亮眼,其他皆可拋諸腦後。
緣於此因,學生只注重自己情緒,不在乎他人感受,凡事容易以個人為考量的出發點,只圖一己之私,與他人難以和諧共處、互助合作。其實,群育為其他四育的基礎,唯有重視群育,其他四育才得以健全發展。
沒有群育,即使智育再好,將來踏入社會工作,恐怕會遭遇更大的挫折與困境。有些家長與學校,宜就長遠的角度為孩子思索未來,重新衡量妥善的教育方向。
六、 如何將「服務的人生觀」融入中小學群育教育
人不能脫離群體而生活,但是在與群體相處時,又很容易出現各種緊張的情況,形成複雜的人際關係。人們由於信仰、種族、語言與生活習慣的差異,彼此要互相了解已經相當困難,如果再加上現實利害的考量與歷史恩怨的糾結,這個世界如何可能期望和平?針對這一點,傳統儒家思想教育的建議是「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是出於自覺與感通的雙重作用,先察覺自己的主動能力,再運用同理心把自己當成別人來設想,然後就會尊重別人一如尊重自己。因此當我們界定人是社會的動物時,意思是:個人將在社會中,發揮正面的作用,以求貢獻於社會,並且也藉此完成了個人的天職。
恕的原則不僅適用於個人與個人之間,也適用於群體與群體之間。而中山先生所提出的「服務的人生觀」是一種「利他」的思想,這也就是群育的核心價值。因此,「服務的人生觀」就是群育教育最主要的精神內涵,如能將「服務的人生觀」導入中小學群育教育,便可達到群育教育之最高目的。而欲將「服務的人生觀」融入中小學群育教育,則必須藉由勞動服務課程,實施服務教育做起。
群育教育不是理論課程,而是實踐課程,須在服務學習活動裡養成。台北市在八十八年度起即制訂「台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有具體的目標與實施要點,可資各界參考。在本節裡,我們即就台北市的推展方針與個人淺見做簡要說明。
(一)中小學群育教育實施要點──以台北市各級學校為主台北市於八十八年度起訂定「台北市中等以上學校推展公共服務教育實施要點」,後經修正為「台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其目標明定為:
1、增進學生關心自己、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
2、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培養多元價值觀,啟發學生人文關懷的精神。
3、提供學生回饋學校、鄰里、社區及社會,從生活體驗中,落實五育均衡的全人教育。
2、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培養多元價值觀,啟發學生人文關懷的精神。
3、提供學生回饋學校、鄰里、社區及社會,從生活體驗中,落實五育均衡的全人教育。
其服務課程內容、服務學習辦理時間、服務成績說明如下:
1、服務課程內容:包括提供校內外義工性服務、勞動服務及藝文活動;學校鄰近社區或學生戶籍所在地的公益慈善環保或清潔活動;政府立案的公私立社會公益團體、慈善機構的公益、慈善活動、學生社團或經學校或政府機構核備的各項非屬政治性、商業性、營利性的公共服務活動,學校安排提供的國小、幼稚園、托兒所的勞動服務、志工服務,參與政府文教機構之志工服務。
2、服務學習辦理時間:班會、社團活動或聯課活動,或者是假日或課後時間。
3、服務成績:在德育及群育中加分;已實施學年學分制學校,將列入社團活動及相關課程成績計算。又高中職辦理甄選入學時,得將國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表現,列入甄選之項目或特別條件。
3、服務成績:在德育及群育中加分;已實施學年學分制學校,將列入社團活動及相關課程成績計算。又高中職辦理甄選入學時,得將國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表現,列入甄選之項目或特別條件。
(二)將「服務的人生觀」融入中小學群育教育之方法 如前所言,欲建立服務的人生觀、落實群育教育,必須透過服務課程,從中培養學生服務的觀念、涵養學生服務的精神。我們或可從以下方面著手:
1、鼓勵學生參加服務活動:舉凡校內外義工性服務、勞動服務及藝文活動,鄰近社區公益、慈善、環保、清潔活動及藝文活動,公私立社會公益團體、慈善機構之公益及慈善活動等,皆可鼓勵學生多多參與,從中學習如何尊重他人及幫助別人。
2、鼓勵學生參與團體競賽:在團體競賽中,強調的不是個人突出的表現,而是團隊合作的默契與協調性。無論賽前的準備練習與賽後的結果承擔,都是培養學生合作精神的最佳時機。學習與他人合作爭取榮譽,是群育教育的重點之一。
3、教師加強班級分工制度:無論是清潔掃除或是學習課程,教師可將學生分為若干小組,讓學生各司其職,每個人負責不同的工作,從中瞭解溝通互助的重要與深切體諒他人的辛勞。
4、教師採取群性教學模式:教師在教學中可採取群性教學模式,來灌輸學生合作學習的概念、引導學生團隊分工的重要,感受「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學習樂趣。綜合教學原理與歸納國外學者常用模式,可用之群性教學模式有以下六種:
(一)學生協同成就分陣學習
(二)協同學藝競賽
(三)皆可熟教學
(四)小組探索教學
(五)社會技巧教學
(六)同儕媒介教學
(二)協同學藝競賽
(三)皆可熟教學
(四)小組探索教學
(五)社會技巧教學
(六)同儕媒介教學
學校提倡社會服務精神:學生是需要被鼓勵的,當學生有良好的服務表現時,學校宜適度給予獎勵,激發學生持續服務的精神。如在德育及群育中加分或是將列入社團活動及相關課程成績計算,都是不錯的方法。
而在高中職辦理甄選入學時,將國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表現,列入甄選之項目或特別條件,也是一個實質的作法,激勵學生參與群的動力。
七、 結語
我有個朋友前陣子退休想到醫院去當志工,有一天打電話請我幫忙。我覺得奇怪,怎麼要去醫院服務也要我幫忙,後來了解醫院現在志工太多不缺了,有許多人退休選擇服務人群,造福社會。
其實這樣的訊息強化了我對於服務的人生觀,也間接證明在某些方面學校的群育有一定的效果。哲學家蘇格拉底曾說:「世上最快樂的事,莫過於為理想而奮鬥。」,當人類為了生存而掙扎的時候,通常不會有空虛的感覺。但人類一旦解除了生存的威脅並能安穩地活下去時,都常會感到生存的空虛。
服務的人生觀當可使人們在群體中不致空虛。我們將孫中山先生「服務的人生觀」與中小學群育教育之關係簡要的探討。從「服務的人生觀」談起,瞭解「服務的人生觀」是由民權主義裡「平等」的思想發展而來,因為沒有真平等,人類應以服務的人生觀追求人生的平等價值。
其次,群育的意義與重要在於沒有服務的人生觀無法落實群體教育。現今中小學的群育教育問題,主要在於部分學校與家長普遍不重視群育的發展,導致許多不利後果,將來學生到了社會更無法建立群體的意識,社會的正義時而無法彰顯。
將中山先生「服務的人生觀」融入於中小學群育教育中,將可真正落實群育教育。台北市的推展方針與個人淺見兩方面說明融入之方法。以現今的台北市小學為例,學校都有長期志工組成的交通導護隊,每個家長都有義務參與,家長支援服務學生上下課安全,學生在無形中感受到群育的重要。
當然,不全然是家長的作為與否,重要是培養學生服務的人生觀,讓學生感同身受。我在假期中也常遇到一些同學做義工,協助醫院或公家機關處理為民服務的事情,服務的人生觀便是要實際參與,全力投入。
當前社會價值趨向多元化,推展群育教育不是要大家一味追求一致性,而是希望藉由群育教育的訓練,幫助學生去瞭解他人,包容別人,尊重個人,最終讓每個人皆能得到適性的發展。
群育教育其實就是儒家兼善天下觀念的延伸,讓學生從獨善其身的狹小世界裡跳脫出來,走入人群,融入社會,體會服務互助、貢獻心力的重要。誠如林火旺教授所說,建立「我們都是一家人」的同胞情感,應該是我們社會公民教育的當務之急,而現今處處講求自我意識、標榜自我成就,忽略他人的利己思想裡,「服務的人生觀」仍將是值得追求的道德標準。
《中華百科全書》,參見中華百科網站: http://living.pccu.edu.tw/chinese/data.asp?id=2146&htm=05-041-2519%E9%9D%A9%E5%91%BD%E4%BA%BA%E7%94%9F%E8%A7%80.htm&nowpage=1,中國文化大學資訊中心製作。
2 參見王子翬〈孫中山先生的和諧人生觀〉,《中山學報》第 20 卷期(1999 年 10 月),頁 16-17。
3 孫中山《國父全集》第一冊民權主義第三講(台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89 年 11 月,頁 87。
4 孫中山《國父全集》第一冊民權主義第三講(台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89 年 11 月,頁 87。
2 參見王子翬〈孫中山先生的和諧人生觀〉,《中山學報》第 20 卷期(1999 年 10 月),頁 16-17。
3 孫中山《國父全集》第一冊民權主義第三講(台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89 年 11 月,頁 87。
4 孫中山《國父全集》第一冊民權主義第三講(台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89 年 11 月,頁 87。
孫中山《國父全集》第一冊民權主義第三講(台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89 年 11 月,頁 87。
參見林火旺,<公民議題的回顧與反省>,《二十一世紀公民與道德教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師大公訓系,2000 年,頁 2-5。 7 Michael J. Sandel,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2), pp.147-54, 172-83
Charles Taylor, Philosophy and the Human Sciences: Philosophical Papers 2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190-1. 9 Pamela J. Conover, "Citizen Identities and Conceptions of the Self,"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3:137, 1995.10 Charles Taylor, "Cross-Purposes: The Liberal-Communitarian Debate," in Nancy L. Rosenblum(ed.), Liberalism and the Moral Life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166, 173.
William Galston, Liberal Purpos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242-24312 Jeff Spinner-Halev, "Cultural Pluralism and Partial Citizenship," in Multicultural Questio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轉引自張禎〈青少年的人際關係與群育觀〉,《訓育研究》第 37 卷第 3 期(1998 年 9 月),頁 49。
轉引自張禎〈青少年的人際關係與群育觀〉,《訓育研究》第 37 卷第 3 期(1998 年 9 月),頁 49。
孫中山《國父全集》第一冊「孫文學說」第四章(台北:中國國民黨黨史委員會出版),1981 年 8 月,頁 446。15 參見教育部國民教育司國教專業社群網:http://teach.eje.edu.tw/9CC/fields/2003/language.php
傅佩榮〈全球化世代中的心靈價值〉,《生命教育電子報》(2006 年 3 月) http://www.lssh.tp.edu.tw/~lib/share/950331-3.htm
林火旺〈審議民主與公民養成〉,《台大哲學論評》第29期(2005年4月),頁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