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柳宗元《封建論》
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則孰為近?曰:有初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而莫能去之。蓋非不欲去之也,勢不可也。勢之來,其生人之初乎?不初,無以有封建。封建,非聖人意也。 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游,攝製四海,運於掌握之內,此其所以為得也。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亟役萬人,暴其威刑,竭其貨賄,負鋤梃謫戍之徒,圜視而合從,大呼而成群,時則有叛人而無叛吏,人怨於下而吏畏於上,天下相合,殺守劫令而並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製失也。 漢有天下,矯秦之枉,徇週之製,剖海內而立宗子,封功臣。數年之間,奔命扶傷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遲不救者三代。後乃謀臣獻畫,而離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國居半,時則有叛國而無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繼漢而帝者,雖百代可知也。 唐興,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適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乎?”餘又非之。 週之事蹟,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於製,不在於政,週事然也。 秦之事蹟,亦斷可見矣:有理人之製,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製,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人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製,秦事然也。
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苟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
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扞城。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歷於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厥後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餘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於後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
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姦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復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然也。
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製兵,謹擇守,則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週、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
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係於諸侯哉?
或者又以為:“殷、週,聖王也,而不革其製,固不當複議也。”是大不然。
夫殷、週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製,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製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譯文】
天地之間果真沒有原始階段嗎?我不得而知。人類果真有原始階段嗎?我也不得而知。那麼,有或沒有哪一種說法接近實際情況呢?我認為:有原始階段這種說法接近實際情況。何以見得呢?由分封制的興衰就可以證明。那分封制,經歷了古代幾個賢明的帝王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都沒能把它廢除。他們不是不想把它廢除,而是形勢不允許。這種形勢的產生,大概就在人類的原始階段吧?如果沒有人類的原始階段,那麼就不會有分封制。分封制的出現,不是聖人的意志決定的。
人類,開始與萬物一起出現在大地上的時候,野草樹木雜亂叢生,野獸成群到處奔跑,人不能像野獸那樣用利爪銳牙去搏鬥撕咬,而且身上沒有毛羽禦寒,不能自己養活自己、保衛自己。荀卿曾經說過:人類必須藉助外物來作為自己生存的手段。利用外物求生,必然會出現相互爭奪。爭奪不停,就必定要去找那些能判斷是非的人而聽從他們的命令。那些有智慧而明是非的人,服從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確的道理告訴那些爭奪的人,要是他們不改悔,那就要給他們吃點苦頭才會使他們感到害怕,從這時起君長和刑法、政令就產生了。這樣一來,相接近的人就聚而為群。分成了許多群以後,群與群之間相爭的規模也就大了。相爭的規模一大,就出現了用武力來鎮壓,用道德來教化的統治方法。其中又有威德更高的人,各群的首領都聽從他的命令,以便安定他們的部屬, 於是產生了許多諸侯。諸侯之間相爭的規模又更大了,又有比諸侯威德更高的人,許多諸侯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以此來安定他們的封國,於是又產生了“方伯”、 “連帥”這一類的諸侯首領。“方伯”、“連帥”之間相爭的規模又更大了,於是又出現了威德比“方伯”、“連帥”更高的人,“方伯”、“連帥”就又聽從他的命令,以安定他們統治下的人民,然後天下就統一於天子一個人了。由此而知,是先有里胥而後才有縣大夫,有了縣大夫而後才有諸侯,有了諸侯而後才有方伯、連帥,有了方伯、連帥而後才有天子。從天子到裡胥,他們之中有為人民辦過好事的,死後他們的子孫一定會被尊奉為首領。所以說,分封制的產生不是由聖人的意志決定的,而是形勢發展的結果。
唐堯、虞舜、夏禹、商湯的事情離我們已經很遠了。到了周朝情況才比較說細。周朝擁有天下以後,把國土像剖瓜一樣分割開來,設置了公、侯、伯、子、男五個等級,分封了許多諸侯。諸侯國像繁星羅列,遍布天下。他們集結在天子周圍,就像車輪運轉時輻條集中向著輪子軸心那樣。諸侯們到時聚合,去朝見天子;離開天子則成為鎮守疆土的臣子和維護天子的屏障。可是下傳到了周夷王時,周朝的禮法遭到了破壞,天子的尊嚴受到了損傷,夷王竟然親自下堂去迎接朝見的諸侯。到周宣王時,他雖然有復興強盛國勢的功德所依仗,有南征北伐的戰績所標榜,但到頭來也是連一個魯國君主的繼承人也決定不了。這樣一天天衰落下去,到了周厲王、周幽王時,王室地位更加低落。周平王遷都洛陽後,周天子已把自己降低到和諸侯同等的地位。在此之後,詢問九鼎輕重企圖奪權的人有了,放箭射傷周天子的事情發生了,甚至伏擊綁架周天子的使臣凡伯,逼迫周天子殺掉大夫萇弘的事情也出現了。天下背離了常道,沒有人再尊重周天子。我認為周朝失去統治諸侯的實際力量已經很久了,只不過還在諸侯之上保留了一個天子的空名而已。這豈不是諸侯勢力太強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勢而造成的過失嗎?於是周朝天下分成了十二個大的諸侯國,後來互相兼併又變成了七個強國。王室的權力旁落到陪臣掌政的國家裡,最後周王朝被後來才封的秦國所滅亡。周朝滅亡的根源,就在於實行了分封制。
秦統一中國後,革除了諸侯的封國而設置郡縣廢掉了分封的諸侯而委派郡守縣令,佔據著天下形勢險要的地方,建都在全國的上游,居高臨下,控制著四面八方。朝廷掌握著全國局勢,像把東西運轉在手中一樣,這是秦朝做得對的地方。沒有幾年天下大亂,那是另有原因的。秦朝頻繁地徵發數以萬計的百姓去服兵役,大力推行殘暴的刑罰,耗盡了國家的財富,於是那些扛著鋤頭、木棍被罰去防守邊境的人們,用眼色傳遞很快聯合起來,大呼一聲結成起義的隊伍。當時只有造反的老百姓而沒有反叛的官吏,在下的老百姓怨恨朝廷,而在上的官吏則畏懼朝廷。全國各地互相配合,殺郡守抓縣令的事情一齊發生。秦朝的敗亡,在於激起了老百姓的怨恨,並不是實行郡縣制的錯誤。
漢朝取得天下以後,糾正了秦朝的偏差,又沿襲周朝的分封制,把國土分給自己的子弟和功臣。幾年之間,由於叛亂不止,漢高祖到處奔走,解圍救急,忙於平亂不得空閒。在平城被韓信圍困七天,又被英布將士的飛箭射傷。這樣,漢王朝衰落不振整整有三代。後來由於謀臣獻策,才削弱了諸侯王的勢力使之不能反叛。然而漢初分封諸侯王的時候,實行郡縣制的地方仍佔全國土地的一半,當時只有反叛的諸侯國而沒有反叛的郡縣,秦朝實行郡縣制的優越性,也由此得到證明了。繼漢朝而稱帝的人,就是再過一百代,也可以知道他必然是實行郡縣制的。
唐朝興起後,設置州縣,委派州縣官吏,這是它做得正確的地方。但是還有凶惡狡猾的藩鎮不時起來作亂,危害地方。這個過失不在建立州縣,而在藩鎮將領擁兵割據。那時只有反叛的藩鎮將領而沒有反叛的州縣。可見州縣的設置,是決不可以改變的。
有人說:“被分封的諸侯,會把分封給他的國土當作自己的財產一樣管理,會把那裡的老百姓當作自己的子弟一樣愛護,會適應那裡的風俗,搞好那裡的政治,這樣施行教化是很容易的。委派的州縣地方官,抱著苟且偷安、得過且過的心理,一心只想調升官級,怎麼能把地方治理得好呢?”我又認為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周朝的情況,可以看得很清楚。許多諸侯驕橫跋扈,貪財好戰。大致說來,政治混亂的侯國多,治理得好的侯國少。諸侯的領袖不能改變諸侯國的政治,天子也不能撤換諸侯國的國君。真正能把國土當作自己的財產一樣管理、能把百姓當做自己的子弟一樣管護的,一百個中也挑不出一個。毛病出在實行的制度上,不在於朝廷的政治措施。周朝的情況就是這樣。
秦朝的情況,也可以看得很清楚。朝廷有治理百姓的統一制度,不許郡縣各搞一套,這是對的。朝廷有管理政治的大臣,而不讓郡守縣令擅自專斷,這也是對的。郡縣不得隨意改變朝廷規定的製度,地方官不得自行其事。但是刑罰殘酷,勞役繁重,使得萬民怒目相視,對朝廷十分怨恨。過失在於朝廷頒布的政治措施,而不在於實行郡縣制。秦朝的情況就是這樣。
漢朝興起後,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縣起作用,不能在諸侯國推行,天子只能管理郡守縣令,不能控制諸侯王。諸侯王雖然胡作非為,朝廷也沒法罷免他;諸侯國的老百姓雖然痛苦不堪,朝廷也無法替他們解除。只有等到諸侯王叛亂的時候,朝廷才能逮捕、流放他們,或者派軍隊消滅他們。如果諸侯王叛亂的陰謀沒有明顯暴露,儘管他們非法取利,搜刮錢財,依仗權勢,作威作福,對老百姓非常刻毒,朝廷對他們也無可奈何。至於那些實行了郡縣制的地方,可以說是治理得好而且是安定的。憑什麼這樣說呢?如漢文帝在田叔那裡了解到孟舒的德行好,在馮唐那裡了解到魏尚的功勞大,就恢復了他們的官職。漢宣帝聽說黃霸執法明察慎重,漢武帝看到汲黯簡政安民,就提升了他們的官職。汲黯聲望高,有了病漢武帝也要委任他,讓他躺著去安撫一個地區。有了罪過就罷免,有了成績就獎勵。儘管是早晨才任命的官吏,如果發現他不稱職,晚上就可以撤換他;晚上剛任命的官吏,如果他違反紀法,第二天早晨就可以罷免他。
假使漢朝把所有的地方都封給諸侯王,那麼,即使他們擾害百姓,朝廷也拿他們無法,只能對著這種情況發愁罷了。到那個時候,就是有孟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也沒法實施;有黃霸、汲黯的教化,也無法推行。朝廷如果公開譴責或勸導他們,他們就當面接受,過後又違反不聽了。如果下令削減他們的封地,他們就會同謀反抗,對朝廷怒目而視,氣勢洶洶發動叛亂。即使僥倖不起來鬧事,朝廷也只能削減他們的一半封地,而另一半封地的人民還是照樣受苦。為什麼不全部廢掉諸侯國以保全那裡的人民呢?漢朝的情況就是這樣。
現在國家全部實行了郡縣制,普遍委派了州縣長官,這種情況不可改變是確定無疑的了。朝廷只要掌握好軍隊,慎重地選擇州縣長官,那麼國家就可以治好了。
有人又說:“夏、商、周、漢實行了分封制,統治的時間很長久。秦朝實行郡縣制,而統治的時間卻很短促。”說這種話的更是不懂得治國之道的人。魏國是繼漢朝建立起來的,封土賜爵仍然存在。晉朝是繼魏國建立起來的,分封制沿襲不改。但魏國的曹氏、晉朝的司馬氏很快就衰亡了,沒聽說帝位延續很久。現在唐朝糾正改變了魏、晉實行的分封制,採用了郡縣制,從開國到現在已將兩百年,國家的基業很鞏固,這與分封諸侯又有什麼聯繫呢?
有人又認為: “商湯和周武王都是聖王,他們都沒有改變分封制,因而對這個問題根本就不應該再來議論了。”這種說法是非常錯誤的。商湯、周武王之所以不改變分封制,是出於不得已。歸附於商的諸侯有三千個,商正是憑藉了他們的力量才滅掉了夏朝,所以商湯不能廢除他們。歸附於周的諸侯有八百個,周正是憑藉了他們的力量才戰勝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不能改變他們的地位。因循舊制以求得安定,沿用舊制以適應風俗,這是商湯、周武王不得已才這樣做的。這種不得已,並不是大公的思想,是出於讓諸侯為自己出力的私心,出於讓諸侯保衛自己子孫的私心。秦朝廢除分封制、改行郡縣制,從制度本身來說,是最大的公,但其動機卻是私的,他的目的是要鞏固個人的權威,使天下的人都順從自己。但是廢除諸侯的封土,以天下為公,卻是從秦朝開始的。
按照天下的常理,國家治理得好才能得到人民擁護。只有使有德才的人居於高位,沒有德才的人處在下面,而後國家才能治理得好。現在來看分封制,統治者是一代繼承一代地進行統治。身居高位的果真有德才嗎?處在下面的果真沒有德才嗎?這樣,人民究竟能過太平日子,還是遭到亂世,就無法知道了。就算個別諸侯想為他的封國做點有利的事,想統一人們的思想,可是又有世襲的大夫代代相傳享有封地,佔盡了整個諸侯國。即使聖人賢人生在那個時候,也無法在天下建功立業,這是分封製本身所造成的。難道聖人願意建立分封製而造成這樣的後果嗎?我可以肯定地說:“這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由形勢決定的。”
彼其初與萬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無毛羽,莫克自奉自衛。苟卿有言:“必將假物以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爭,爭而不已,必就其能斷曲直者而聽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眾,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由是君長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為群,群之分,其爭必大,大而後有兵有德。又有大者,眾群之長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屬。於是有諸侯之列,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諸侯之列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封。於是有方伯、連帥之類,則其爭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連帥之類又就而聽命焉,以安其人,然後天下會於一。是故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自天子至於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
夫堯、舜、禹、湯之事遠矣,及有周而甚詳。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臣扞城。然而降於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歷於宣王,挾中興復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魯侯之嗣。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自列為諸侯。厥後問鼎之輕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誅萇弘者有之,天下乖戾,無君君之心。餘以為周之喪久矣,徒建空名於公侯之上耳。得非諸侯之盛強,末大不掉之咎歟?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國殄於後封之秦,則周之敗端,其在乎此矣。
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姦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復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漢事然也。
今國家盡制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製兵,謹擇守,則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週、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者也。
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係於諸侯哉?
或者又以為:“殷、週,聖王也,而不革其製,固不當複議也。”是大不然。
夫殷、週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製,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製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譯文】
天地之間果真沒有原始階段嗎?我不得而知。人類果真有原始階段嗎?我也不得而知。那麼,有或沒有哪一種說法接近實際情況呢?我認為:有原始階段這種說法接近實際情況。何以見得呢?由分封制的興衰就可以證明。那分封制,經歷了古代幾個賢明的帝王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都沒能把它廢除。他們不是不想把它廢除,而是形勢不允許。這種形勢的產生,大概就在人類的原始階段吧?如果沒有人類的原始階段,那麼就不會有分封制。分封制的出現,不是聖人的意志決定的。
人類,開始與萬物一起出現在大地上的時候,野草樹木雜亂叢生,野獸成群到處奔跑,人不能像野獸那樣用利爪銳牙去搏鬥撕咬,而且身上沒有毛羽禦寒,不能自己養活自己、保衛自己。荀卿曾經說過:人類必須藉助外物來作為自己生存的手段。利用外物求生,必然會出現相互爭奪。爭奪不停,就必定要去找那些能判斷是非的人而聽從他們的命令。那些有智慧而明是非的人,服從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確的道理告訴那些爭奪的人,要是他們不改悔,那就要給他們吃點苦頭才會使他們感到害怕,從這時起君長和刑法、政令就產生了。這樣一來,相接近的人就聚而為群。分成了許多群以後,群與群之間相爭的規模也就大了。相爭的規模一大,就出現了用武力來鎮壓,用道德來教化的統治方法。其中又有威德更高的人,各群的首領都聽從他的命令,以便安定他們的部屬, 於是產生了許多諸侯。諸侯之間相爭的規模又更大了,又有比諸侯威德更高的人,許多諸侯又去聽從他的命令,以此來安定他們的封國,於是又產生了“方伯”、 “連帥”這一類的諸侯首領。“方伯”、“連帥”之間相爭的規模又更大了,於是又出現了威德比“方伯”、“連帥”更高的人,“方伯”、“連帥”就又聽從他的命令,以安定他們統治下的人民,然後天下就統一於天子一個人了。由此而知,是先有里胥而後才有縣大夫,有了縣大夫而後才有諸侯,有了諸侯而後才有方伯、連帥,有了方伯、連帥而後才有天子。從天子到裡胥,他們之中有為人民辦過好事的,死後他們的子孫一定會被尊奉為首領。所以說,分封制的產生不是由聖人的意志決定的,而是形勢發展的結果。
唐堯、虞舜、夏禹、商湯的事情離我們已經很遠了。到了周朝情況才比較說細。周朝擁有天下以後,把國土像剖瓜一樣分割開來,設置了公、侯、伯、子、男五個等級,分封了許多諸侯。諸侯國像繁星羅列,遍布天下。他們集結在天子周圍,就像車輪運轉時輻條集中向著輪子軸心那樣。諸侯們到時聚合,去朝見天子;離開天子則成為鎮守疆土的臣子和維護天子的屏障。可是下傳到了周夷王時,周朝的禮法遭到了破壞,天子的尊嚴受到了損傷,夷王竟然親自下堂去迎接朝見的諸侯。到周宣王時,他雖然有復興強盛國勢的功德所依仗,有南征北伐的戰績所標榜,但到頭來也是連一個魯國君主的繼承人也決定不了。這樣一天天衰落下去,到了周厲王、周幽王時,王室地位更加低落。周平王遷都洛陽後,周天子已把自己降低到和諸侯同等的地位。在此之後,詢問九鼎輕重企圖奪權的人有了,放箭射傷周天子的事情發生了,甚至伏擊綁架周天子的使臣凡伯,逼迫周天子殺掉大夫萇弘的事情也出現了。天下背離了常道,沒有人再尊重周天子。我認為周朝失去統治諸侯的實際力量已經很久了,只不過還在諸侯之上保留了一個天子的空名而已。這豈不是諸侯勢力太強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勢而造成的過失嗎?於是周朝天下分成了十二個大的諸侯國,後來互相兼併又變成了七個強國。王室的權力旁落到陪臣掌政的國家裡,最後周王朝被後來才封的秦國所滅亡。周朝滅亡的根源,就在於實行了分封制。
秦統一中國後,革除了諸侯的封國而設置郡縣廢掉了分封的諸侯而委派郡守縣令,佔據著天下形勢險要的地方,建都在全國的上游,居高臨下,控制著四面八方。朝廷掌握著全國局勢,像把東西運轉在手中一樣,這是秦朝做得對的地方。沒有幾年天下大亂,那是另有原因的。秦朝頻繁地徵發數以萬計的百姓去服兵役,大力推行殘暴的刑罰,耗盡了國家的財富,於是那些扛著鋤頭、木棍被罰去防守邊境的人們,用眼色傳遞很快聯合起來,大呼一聲結成起義的隊伍。當時只有造反的老百姓而沒有反叛的官吏,在下的老百姓怨恨朝廷,而在上的官吏則畏懼朝廷。全國各地互相配合,殺郡守抓縣令的事情一齊發生。秦朝的敗亡,在於激起了老百姓的怨恨,並不是實行郡縣制的錯誤。
漢朝取得天下以後,糾正了秦朝的偏差,又沿襲周朝的分封制,把國土分給自己的子弟和功臣。幾年之間,由於叛亂不止,漢高祖到處奔走,解圍救急,忙於平亂不得空閒。在平城被韓信圍困七天,又被英布將士的飛箭射傷。這樣,漢王朝衰落不振整整有三代。後來由於謀臣獻策,才削弱了諸侯王的勢力使之不能反叛。然而漢初分封諸侯王的時候,實行郡縣制的地方仍佔全國土地的一半,當時只有反叛的諸侯國而沒有反叛的郡縣,秦朝實行郡縣制的優越性,也由此得到證明了。繼漢朝而稱帝的人,就是再過一百代,也可以知道他必然是實行郡縣制的。
唐朝興起後,設置州縣,委派州縣官吏,這是它做得正確的地方。但是還有凶惡狡猾的藩鎮不時起來作亂,危害地方。這個過失不在建立州縣,而在藩鎮將領擁兵割據。那時只有反叛的藩鎮將領而沒有反叛的州縣。可見州縣的設置,是決不可以改變的。
有人說:“被分封的諸侯,會把分封給他的國土當作自己的財產一樣管理,會把那裡的老百姓當作自己的子弟一樣愛護,會適應那裡的風俗,搞好那裡的政治,這樣施行教化是很容易的。委派的州縣地方官,抱著苟且偷安、得過且過的心理,一心只想調升官級,怎麼能把地方治理得好呢?”我又認為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周朝的情況,可以看得很清楚。許多諸侯驕橫跋扈,貪財好戰。大致說來,政治混亂的侯國多,治理得好的侯國少。諸侯的領袖不能改變諸侯國的政治,天子也不能撤換諸侯國的國君。真正能把國土當作自己的財產一樣管理、能把百姓當做自己的子弟一樣管護的,一百個中也挑不出一個。毛病出在實行的制度上,不在於朝廷的政治措施。周朝的情況就是這樣。
秦朝的情況,也可以看得很清楚。朝廷有治理百姓的統一制度,不許郡縣各搞一套,這是對的。朝廷有管理政治的大臣,而不讓郡守縣令擅自專斷,這也是對的。郡縣不得隨意改變朝廷規定的製度,地方官不得自行其事。但是刑罰殘酷,勞役繁重,使得萬民怒目相視,對朝廷十分怨恨。過失在於朝廷頒布的政治措施,而不在於實行郡縣制。秦朝的情況就是這樣。
漢朝興起後,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縣起作用,不能在諸侯國推行,天子只能管理郡守縣令,不能控制諸侯王。諸侯王雖然胡作非為,朝廷也沒法罷免他;諸侯國的老百姓雖然痛苦不堪,朝廷也無法替他們解除。只有等到諸侯王叛亂的時候,朝廷才能逮捕、流放他們,或者派軍隊消滅他們。如果諸侯王叛亂的陰謀沒有明顯暴露,儘管他們非法取利,搜刮錢財,依仗權勢,作威作福,對老百姓非常刻毒,朝廷對他們也無可奈何。至於那些實行了郡縣制的地方,可以說是治理得好而且是安定的。憑什麼這樣說呢?如漢文帝在田叔那裡了解到孟舒的德行好,在馮唐那裡了解到魏尚的功勞大,就恢復了他們的官職。漢宣帝聽說黃霸執法明察慎重,漢武帝看到汲黯簡政安民,就提升了他們的官職。汲黯聲望高,有了病漢武帝也要委任他,讓他躺著去安撫一個地區。有了罪過就罷免,有了成績就獎勵。儘管是早晨才任命的官吏,如果發現他不稱職,晚上就可以撤換他;晚上剛任命的官吏,如果他違反紀法,第二天早晨就可以罷免他。
假使漢朝把所有的地方都封給諸侯王,那麼,即使他們擾害百姓,朝廷也拿他們無法,只能對著這種情況發愁罷了。到那個時候,就是有孟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也沒法實施;有黃霸、汲黯的教化,也無法推行。朝廷如果公開譴責或勸導他們,他們就當面接受,過後又違反不聽了。如果下令削減他們的封地,他們就會同謀反抗,對朝廷怒目而視,氣勢洶洶發動叛亂。即使僥倖不起來鬧事,朝廷也只能削減他們的一半封地,而另一半封地的人民還是照樣受苦。為什麼不全部廢掉諸侯國以保全那裡的人民呢?漢朝的情況就是這樣。
現在國家全部實行了郡縣制,普遍委派了州縣長官,這種情況不可改變是確定無疑的了。朝廷只要掌握好軍隊,慎重地選擇州縣長官,那麼國家就可以治好了。
有人又說:“夏、商、周、漢實行了分封制,統治的時間很長久。秦朝實行郡縣制,而統治的時間卻很短促。”說這種話的更是不懂得治國之道的人。魏國是繼漢朝建立起來的,封土賜爵仍然存在。晉朝是繼魏國建立起來的,分封制沿襲不改。但魏國的曹氏、晉朝的司馬氏很快就衰亡了,沒聽說帝位延續很久。現在唐朝糾正改變了魏、晉實行的分封制,採用了郡縣制,從開國到現在已將兩百年,國家的基業很鞏固,這與分封諸侯又有什麼聯繫呢?
有人又認為: “商湯和周武王都是聖王,他們都沒有改變分封制,因而對這個問題根本就不應該再來議論了。”這種說法是非常錯誤的。商湯、周武王之所以不改變分封制,是出於不得已。歸附於商的諸侯有三千個,商正是憑藉了他們的力量才滅掉了夏朝,所以商湯不能廢除他們。歸附於周的諸侯有八百個,周正是憑藉了他們的力量才戰勝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不能改變他們的地位。因循舊制以求得安定,沿用舊制以適應風俗,這是商湯、周武王不得已才這樣做的。這種不得已,並不是大公的思想,是出於讓諸侯為自己出力的私心,出於讓諸侯保衛自己子孫的私心。秦朝廢除分封制、改行郡縣制,從制度本身來說,是最大的公,但其動機卻是私的,他的目的是要鞏固個人的權威,使天下的人都順從自己。但是廢除諸侯的封土,以天下為公,卻是從秦朝開始的。
按照天下的常理,國家治理得好才能得到人民擁護。只有使有德才的人居於高位,沒有德才的人處在下面,而後國家才能治理得好。現在來看分封制,統治者是一代繼承一代地進行統治。身居高位的果真有德才嗎?處在下面的果真沒有德才嗎?這樣,人民究竟能過太平日子,還是遭到亂世,就無法知道了。就算個別諸侯想為他的封國做點有利的事,想統一人們的思想,可是又有世襲的大夫代代相傳享有封地,佔盡了整個諸侯國。即使聖人賢人生在那個時候,也無法在天下建功立業,這是分封製本身所造成的。難道聖人願意建立分封製而造成這樣的後果嗎?我可以肯定地說:“這不是聖人的本意,而是由形勢決定的。”